政策法规

省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共同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25

琼府[2022]3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各有关部门,专利局、商标局有关部门,局其他直属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携手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7日

(本文件自愿公开)

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海南的重要指示批示,全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地,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海南的重要指示批示,围绕海南省全面实施“一基地、三基地、四梁八柱”战略框架,把“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作为推进海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三个基地、四梁八柱”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三个引领、三个支撑、三个支撑”三大任务 ...为主题,对标世界最高开放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制度集成创新,打造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名片,绘制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新画卷,打造知识产权竞争发展新优势,为海南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五年来,局、省、市、县推进知识产权强省机制运行更加顺畅,海南省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日益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批重点项目和重大试点在海南落地实施,形成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制度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成效显著,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

二、共建内容

(一)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着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共建知识产权制度融合创新源头。

1.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海南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一市一策”要求,借鉴上海浦东新区实践经验,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基础上探索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制度保障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战略规划部、保护部、应用促进部、公共服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组织部、省版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高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和制度体系。高标准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着力打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做好知识产权相关前瞻性研究和政策储备。建立完善有效支撑贸易投资自由便利的知识产权制度,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探索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推动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证据存证等方面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制司、联席会议办公室、战略规划司、应用推进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版权局、省贸促会、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口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建设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实施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五位一体”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制度,整合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司法审判、社会监督等资源,推行“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方位构建全口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龙头作用,建立“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推行“一站式”知识产权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实现知识产权业务“单一窗口”集中受理。聚焦“南方种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和“深海科技”,集聚各类创新资源,遴选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导航工程,高起点、高标准打造集科研创新、产业集聚、贸易交流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法规司、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三亚市政府牵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建设推进工作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名片。

四、打造我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中心。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出台专项政策文件,牵头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任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下,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博鳌亚洲论坛平台等资源,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特别是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为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现文明负责任大国形象提供更多海南经验和做法。支持海南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重要国际交流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制司、国际合作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版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高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相关机构在海南设立。积极推进仲裁、调解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支持海南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支持高水平开放。(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国际合作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版权局、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高院、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庭、海南国际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为国家重大展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加强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在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展会期间为参展产品提供专利优先审查等服务。现场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派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专家团队,提供知识产权检索咨询、商标品牌运营、纠纷快速解决、维权投诉等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应用推进部牵头,保护部、公共服务部、专利局审查部、商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践行“两座山”理念,着力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共同绘制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新画卷。

7.多渠道加强农业专利技术应用推广。注重产学研结合,积极探索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引导农业专利技术向县乡转移转化,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效能,解决农产品种植、加工等技术难题,补齐技术装备设施短板,促进产业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局应用推进司、公共服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贸促会、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8.全面推进区域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推动打造一批海南独有的自然资源、人文文化、体育赛事、重大会展等特色商标,传承发展传统品牌、老字号,大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推广中心,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业商标品牌的集中展示、展销和宣传,打造市场美誉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应用推进司、商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民宗委、省版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按职责分工负责)

9.大力实施地理标志使用促进工程。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海南省地理标志应用推进工程,探索“标志—产品—品牌—产业”发展路径,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等有机结合,支持“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打造以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为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做强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促进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民族宗教事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合力打造知识产权竞争发展新优势。

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提高知识产权法制保护水平。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裁决作用。提高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行效率,指导海口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保障重点产业“走出去”战略实施。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维权援助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版权局、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高院、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口市政府、省贸促会、海南国际仲裁院等参与)

11.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针对南方养殖、深海技术、航天技术等科技创新产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形成高价值专利布局。推动专利导航国家标准实施,支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助力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打通准入渠道,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推动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营基金、证券化、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打造海口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群。(国家知识产权局应用推进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三亚市政府、文昌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统筹海南信息公共服务资源,加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支撑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和网点建设。推动地市两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海南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指导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推动成立知识产权学院。支持帮助海南开展知识产权职称评审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引进一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等领域的紧缺人才。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经验交流和继续教育。(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人事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大数据局、省教育厅、省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儋州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推进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共建知识产权强省工作会议,成立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委员会,由双方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双方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根据工作需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共同主持,协调重大合作事项,总结组织部署相关重点任务。原则上,双方每1-2年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动强省建设任务落地实施。

(二)加强投入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积极支持海南建设高标准知识产权省,推动知识产权制度融合创新,支持三亚崖州湾知识产权特区和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优先确定各类试点示范项目、资源布局和支持政策。海南省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知识产权省建设任务给予配套政策支持,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三亚崖州湾知识产权特区、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等工作项目予以保障。各级政府要结合财力、资金保障,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干部队伍建设。

(三)完善实施机制。加强局、省、市、县的协同推进,优化局、省联系沟通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应用促进司定期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对接,共同研究相关工作重点。坚持“一市一案”建设强市,突出引领作用,完善省市协同联动机制。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相关市人民,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

与有关政府签订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协议或联合印发建设规划,牵头推动本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相关政策、项目落地。坚持“一县一品”建设强市,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规划。建设强县,突出特色品牌,建立强县联系指导机制。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县的联系指导,支持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示范县加强工作条件和人员能力建设,落实省、市有关具体任务。

(四)注重评估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制定完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海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市、县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海南省将组织对省、市、县有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评。双方将共同跟踪督导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重点任务,认真总结成果,及时发现新模式、总结新模式、探索新机制,努力打造一批“精品力作”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智慧城市力量,共同推动典型案例在全国更大规模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