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函[2023]36号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口海关、海南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推动海南邮轮港海上游航线试点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
中资方便旗邮轮运输经营者使用其自有或者光租的中资方便旗邮轮从事海南邮轮港海上游航线试点,船龄不得超过30年。
中资方便旗邮轮应按照实际贸易方式办理邮轮进口报关手续。
进口邮轮不再从事海南邮轮港海上游后,须依法办理相关出口手续。
二、邮轮程序
中资方便旗邮轮运输经营者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开展海南邮轮港海上游览航线试点业务的申请,并取得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批准文件。
中资方便旗邮轮经营者凭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批准文件,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办理老旧船舶进口检验。
中资方便旗邮轮经营者通过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机构,持上述批准文件、老旧船舶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商务部申领进口许可证。
取得商务部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后,向海口海关办理试点邮轮货物进口申报手续。
三、相关要求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口海关、海南海事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支持力度,合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海事局要按照职责加强对试点邮轮运营企业和邮轮运营企业的监管,确保试点邮轮除海南邮轮港海上游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邮轮航运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或独立通风条件的客房控制售票数量,做好船舶通风消毒工作,指导旅客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少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严防发生大规模疫情。邮轮企业要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和应急演练,在邮轮开航前进行安全自检,特别是长期停航的邮轮要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检查,确保船舶适航性和船员适任性,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类B类管理”实施有关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安全监管。邮轮首航前,海南海事局组织联合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重大缺陷必须在开航前整改,加强邮轮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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