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府办函[2020]207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31日
(本文件自愿公开)
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区域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决定自即日起在海南省三亚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国办发[2015]46号),全面推进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三亚综试区)建设,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制定本方案。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区位一个中心”战略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本方案。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区位一个中心”战略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原则。
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制度创新优势,按照全方位开放要求,以国际贸易、跨境电商和服务贸易为重点,坚持WTO(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原则,对标WTO/TBT-SPS(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协定》)规则和标准,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落实联合国/CEFACT(联合国/贸易便利化和电子商务中心)贸易便利化建议等公约、法规和标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坚持创新发展、有序监管的原则。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为三亚综试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3.坚持协同共享的原则。
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协调、协作和相关政策配合,促进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通过综合改革和集成创新,推动“关”、“税”、“汇”、“商”、“货”、“金”融合发展,形成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体系。着力推动跨境电商与服务贸易、现代服务业、国际投资合作协同发展,不断夯实货物贸易产业基础,拓展服务贸易空间,实现跨境电商和服务贸易突破发展。
4.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四个全面”方针,坚持发挥市场主体的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创造性、主动性,增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制度创新、政策制定、营商环境、公共服务、行业引导等方面的作用。
(三)发展定位。
充分发挥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按照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标杆的要求,把三亚综合试验区打造成为全球供应链采购中心、现代经济发展引擎和跨境电商服务中心。
全球供应链采购中心。通过三亚综试区建设,充分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推动跨境采购向全球采购发展,铺平“买全球、卖全球”跨境电商通道,建立完备的供应链服务体系,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跨境贸易仓储中心。
现代经济发展引擎。通过三亚综试区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跨境贸易”思维,大力推进跨境贸易方式和政府管理创新,推动跨境电商与深海技术、南方养殖技术、热带农业等深度融合发展,实施进出口优胜战略,凸显三亚市后发优势。
跨境电商服务中心。通过三亚综合试验区建设,充分结合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和三亚市区位优势,打造面向东南亚、南亚、非洲等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商服务中心和区域总部基地,吸引跨境数字国际营销、物流、仓储、电商运营培训、直播等优质服务商入驻,吸引更多国外客户到三亚市实地看货,形成看货、展示、交易、派送等服务的完整跨境电商生态圈和产业链,促进三亚市服务贸易发展。
(四)目标定位。
1.总体目标。力争用3至5年时间,建立与自贸港相衔接的跨境电商体系;建成布局合理、体系完备、便捷高效的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网络,形成以"三亚跨境电商服务中心'保税物流中心'海棠湾免税购物中心'N家奥特莱斯"为纽带的跨境电商发展设施体系;基本建成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设备为支撑,涵盖电商综合服务、海关监管、跨境物流、智慧供应链、交易支付、信用风险管理等内容的生态服务圈;基本建立以全球供应链管理为重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融合的跨境电商全产业链体系;基本建成跨境电商便利化、规范化、协同发展的管理体系,成为全球电商投资合作便利化、营商环境国际一流的国家物流枢纽。
2.量化目标。力争到2022年,实现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达到50亿元。到2025年,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达到100亿元,培育15家重点跨境电商企业、1个国家跨境电商示范基地、1个离境(岛)购物载体、5个离境(岛)购物中心,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2.总体布局
依据《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别2015-2030年)》,“大三亚”重点城市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旅游经济圈,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合理布局、协同推进,打造“一区、两园、两中心、大通道”产业布局。
(一)片区1.
依托三亚南山港,申请设立“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综合保税港区”区”,开展“保税电商”1210(保税备货)业务,建立支撑跨境电商和免税商品仓储配送的保税物流体系。除保税物流中心功能外,大力拓展保税维修、保税研发、保税展示交易、特色商品加工制造等功能。以深海及南方养殖科研设备保税研发维修业务为核心,先行先试,拓展服务空间,积极对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文昌国际航天城,开展医疗科研设备、航天设备保税研发维修业务。
(二)两个园区。
1.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产业园。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设立跨境电商展示销售中心、服务中心和区域总部基地,重点面向东南亚、南亚、非洲、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鼓励发展采购、第三方平台、代运营、创意、摄影、推广、培训、邮政快递等相关专业配套服务,形成集孵化、研发、运营、客服、设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载体。
2.三亚跨境物流产业园。充分发挥三亚跨境物流产业园跨境电商物流优势,着力打造跨境电商国际物流供应链。建设集国际物流、仓储、配送、中转、金融服务、创业孵化为一体的服务基地。
按照“先成熟后发展”的原则,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具有各自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形成良性竞争、错位发展的格局。
(三)两个中心。
1.三亚保税物流中心(B型)。依托机场建设三亚保税物流中心(B型),主要为跨境电商和国际贸易提供免税、保税商品仓储和包括普通货物、冷链物流、危险品物流(消费品)等多种形式的国际物流配送服务,打造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2.三亚海棠湾免税购物中心。依托三亚海棠湾免税购物中心线上线下平台,不断拓展免税购物品种,提升全球采购能力,提升三亚免税购物国际市场竞争力,塑造三亚免税购物品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跨境电商新业务。
(四)大通道。
加快推进三亚新机场建设。利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航路资源优势,打造国际航空枢纽。积极争取三亚南山港申报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完善入境指定口岸功能。依托西部陆海通道国际航运枢纽航线和长三角—海南(海口)铁路货运班列资源,构建便捷高效的跨境电商大通道和国际贸易大通道,支撑三亚跨境电商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为跨境电商营造便利通关环境。
1.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商仓储基地。
加快跨境电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建设。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商品基础信息备案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推行跨境电商和国际贸易大宗贸易准入备案制。加强跨境电商国际市场采购和国内消费市场开拓。鼓励跨境电商和国际贸易企业利用零关税、保税免税政策,从事跨境电商备货仓储,开展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消费者)、B2B2C(企业对企业对消费者)等跨境电商服务,推动“电商”9610(集运报关)和“保税电商”模式创新延伸。在海南自贸港设立“跨境电商”1210(保税备货)仓储区,建设国际跨境电商区域仓储基地。支持三亚综试区与各省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对接,实现设施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2.创新便捷高效的海关监管流程。
推进跨境电商通关全流程无纸化管理,推动B2B合同、运单、支付凭证、发票电子化。支持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仓储、通关和退换货,鼓励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境货物实行批量转关作业,降低管理、运输成本。对不实行认证征税的出口商品,统一按HS(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商品编码前四位归类申报。探索对销监管流程,简化跨境电商进口流程,拓宽跨境贸易物流通道,支持跨境电商进口快件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南山港入境,或从省内其他海路口岸入境并转入三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实行事前备案、直接入区、事后监管模式,优化保税进境流程。运用科技手段,探索建立更加便捷的生鲜产品进口检验检疫措施,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生物医药、种质资源跨境研发便利化,探索适合跨境研发的海关特殊监管模式。在检验检疫领域,探索建立进出境生物材料检验检疫正面清单制度。
3.完善指定口岸服务功能。
加快推进进境车辆、肉类、水果、药品、冰鲜水产品等指定监管场所建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跨境电商食用水生动物、水果、鱼肉制品、植物、药品等进境物项实行检验检测互认,简化检验检疫程序,提高口岸服务效率,提升跨境电商便利化水平。加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重点建设东南亚、南亚、大洋洲等国家和地区。
(二)构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共享平台。
1.建设跨境电商综合基础设施。
重点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三亚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展完善三亚海棠湾免税购物中心、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等海关监管网络,形成布局合理、安全便捷、运行高效、资源聚集的跨境电商基础设施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运营模式。根据跨境电商运营、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监管和服务需求,建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服务体系,为跨境电商和外贸企业提供主体设立登记、政策咨询、事项办理等一站式服务。探索将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纳入跨境电商通关和物流节点统一管理,推动跨境电商与进出口业务融合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开展跨境电商培训、物流配送、金融结算和产业孵化等增值服务。加强与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联动,推动省内园区间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错峰发展,共同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集群,促进跨境电商业务流高度集聚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资源要素。
2.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三亚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电子口岸,按照“一点接入”原则,建立跨境电商统一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为跨境电商交易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支付企业、跨境物流企业等在三亚综试区开展经营的主体提供“关”、“税”、“汇”、“商”、“资”、“融”一站式服务。与海关、商务、交通运输、税务、外汇、市场监管、居民身份证核查等部门数据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监管部门间信息交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完善信息共享、智慧物流、金融服务等服务功能,探索发展跨境电商全流程线上数字化服务。
3.推动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
引导跨境电商和传统批发零售主体在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开设线下展示店、体验店和完税商品销售店,结合互联网营销方式提供多元化零售服务。支持和鼓励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入驻园区,开展“互联网'物流”配送服务。支持跨境电商“线下展示'线上交易”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规划区内及围网外的综合办公区专用展示场地,或经许可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其他固定场所开展业务。鼓励在跨境电商B2B出口环节应用电子合同、电子发票,探索更加便捷的跨境电商线上交易和支付结算。积极引导全球优质产品全年在三亚综试区集中展示。
(三)优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生态。
1.创新跨境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跨境电商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合作和金融产品创新。
积极推动三亚支付机构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为跨境电商资金结算提供支持。培育本土支付机构或争取国内外支付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为跨境电商业务提供小额、快捷、便利的支付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规范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办理跨境外汇支付和结售汇业务。支持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为外贸企业和个人跨境交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为信用评级较高的跨境电商交易主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金融服务。
2.落实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
对三亚综试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无有效购货凭证货物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征政策。对三亚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采用应纳税所得额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统一按4%确定。简化免税凭证办理,提供更高效的跨境电商出口免税服务。
3.打造智慧物流服务体系。
(1)构建智慧物流运输服务体系。
基于新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建设符合跨境电商业务特点的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与全国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与各大快递公司实现系统对接,实时掌握物流运输节点变化更新和快递派送状态,拓展三亚跨境电商物流发展的市场空间和服务空间。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导航、GIS(地理信息系统)、RFID(射频识别)等技术,建设适应跨境电商业务的智能物流信息系统和智能云仓储管理信息系统,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信息系统对接,打通销售B(企业)端、C(消费者)端和M(工厂)端,实现物流供应链物联网。
(二)建立国际物流服务标准体系。
对标国际运输标准、规范、流程和编码规则,研究制定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运输管理制度,建立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优质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体系。新增国际航线,增加现有国际航班频率,适时开通货运航班,提升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货物吞吐能力。争取国家批准三亚南山港对外开放,开通国际国内集装箱班轮航线。
充分利用自贸港建设的后发优势,按照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需求,建立完善跨境电商配送网络,重点建立全岛智能化供应链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四、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和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信用信息数据库。研究制定跨境电商信用标准、跨境电商评价体系和建立跨境电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的跨境电商信用管理体制机制。
5.建立跨境电商统计监测制度。
开展跨境电商数据监测,建立三亚综试区数据监测系统。完善跨境电商统计方法,研究跨境电商B2B统计标准、口径和方法,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统计工作,为政府监管、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6.建立跨境电商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以环节、节点为重点的风险防范、识别、评估和处置防控机制,有效防控虚假贸易、走私、洗钱等经济风险和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等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等交易风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跨境电商平台作用,建立企业主体、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参与的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跨境电商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探索建设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监管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四)推进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
1.推进全球采购,满足市场需求。
支持跨境电商B2B企业依托全球采购网络、物流供应链网络,与具备全球供应能力的企业合作,开展优质商品全球供应链采购。充分利用大数据,精准定位、精准定位,为跨境电商B2B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分析跨境电商消费特点和规模,开展供应链准时交付采购,满足备货和跨境电商市场需求。结合对销贸易需求,积极探索易货贸易、抵消贸易、互购贸易、回购贸易等贸易形式。支持对销商品实现B2B、B2C跨境电商交易。
2.创新跨境电商供应链模式。
深挖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顺应世界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两大发展趋势,加快融入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促进新兴产业和流通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和高度集聚。制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促进电商供应链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新建或收购、兼并、租赁海外仓、保税功能仓和配送中心,延伸供应链,为海外采购仓储和本土产品走出去提供物流保障。探索海外仓建设融资和风险保障机制。鼓励发展全流程B2B跨境电商服务平台模式,整合本土出口产品资源,整合贸易、通关、金融、外汇、销售、物流等环节,结合海外仓和海外营销网络,为企业提供全球营销、出口代理、物流运输、现场配送等服务。通过跨境电商,塑造自主出口品牌,进一步优化通关(含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操作流程,推动经营主体积极开展跨境电商。推动创新热带农产品M2B2C(制造商-企业-消费者)跨境电商分销模式,依托B2C卖家分销渠道拓展海外终端网络。支持服务贸易企业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开展健康医疗、职业教育、农业种植等服务贸易,提升三亚国际竞争力。
3.推动跨境电商与供应链协同管理。
推动跨境电商网络供应链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供应链企业建设电子供应链系统和企业资源系统、企业门户系统,整合跨境电商供应商、经销商、零售商的供应链信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支持跨境电商供应链企业充分整合海外仓、国内保税仓等仓储资源,实现供应商管理库存自动生成和及时交付供应链。通过跨境供应链协同管理,推动物流运输路线和运输资源共享,降低物流成本,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推动跨境电商集聚。
优化跨境电商产业布局,制定引导跨境电商入园政策,引导跨境电商服务功能和服务业态向园区集聚,支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跨境物流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特色、功能齐全、产业集聚、充满活力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形成跨境电商集群。鼓励国内外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在跨境电商园区设立全球名优产品展示、展览和采购服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与免税购物平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农业种植基地、海上牧场、会展企业等开展合作,实现跨境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争取落实国家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创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支持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服务,推动跨境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本地跨境电商平台。创新开展跨境电商相关配套衍生服务,完善产业链和价值链,形成良好的跨境电商生态链。
(六)加快培育跨境电商主体。
引进国内外电商龙头企业,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外贸易50强企业中的外贸或电商企业在三亚设立跨境电商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加强与国内大型国际贸易和跨境电商企业的合作,大力发展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品牌培育,完善跨境电商配套产业链。引导现有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服务,支持工业互联网C2M(消费者—工厂)电商平台建设或发展C2M电商平台。
(七)构建跨境电商主体认证体系。
加快建设完善以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为主要身份认证信息的国际通行认证方式。依托企业商事登记信息库,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备案、核查等基础信息管理标准和办法,构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备案及检查管理制度,为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交易安全服务。加快建设居民身份证、人脸识别、身份信息查验管理系统,为跨境电商核查、通关提供便利条件。
(八)创新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企合作,建立一批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急需的创业型、实践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形成跨境电商人才定制培养校企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构建跨境电商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支持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和课程。研究制定支持高校、培训机构开展英语、俄语、日语、韩语、东南亚小语种培训的政策。加强进出口谈判人才培养。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设实训基地,重点支持建设服务产业发展的国家级、省级培训示范基地(中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三亚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推动三亚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突出重点、先行先试。结合自贸港建设制度创新,形成制度创新清单,推动创新政策措施落地实施。要明确建设项目,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本方案加快推进三亚综合试验区建设。
(二)完善扶持政策。
三亚市政府要制定完善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跨境电商相关企业落地三亚开展业务。
(三)营造良好环境。
各相关单位要弘扬特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跨境电商企业营造良好环境。为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试点风险,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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