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参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劳动力市场需求,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国“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以薪酬水平为指标,注重业绩和贡献,突出市场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市场需求导向。
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外国人,可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国“高精尖”人才:
1.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以最新版本为准)。
2.海南自由贸易港年收入30万元及以上的外国人才。
3.符合我省公开发布的《急需紧缺外国人才就业岗位目录》
4.地级及以上城市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部门临时申报的急需紧缺外国人才。
5.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管理部门确认的企业临时申报的急需紧缺外国人才。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国“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试行2020-2024年)》将根据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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